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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子涵
福岛核事故爆发以来,核污水与放射性核废物的处理一直是日本政府最为棘手的问题。继宣布排放核污水入海决定后,核废物出口或将成为日本政府的下一步行动。据《朝日新闻》报道,日本有意修改相关规定,以达到出口放射性核废物的目的。若该决议最终通过,则是罔顾国际公约约束,忽视日本国民福祉,菅义伟政府必将成为众矢之的。
2001年,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倡导下,《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正式生效,成为涉及全球范围内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唯一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日本在2003年成为成员国之一,并顺应国际社会要求控制核废料排放的风潮,在同年颁布了放射性核废物的类别,禁止出口放射性核废物。可以说,当年日本政府的作为是负责任的,但这一举动也恰恰成为对今天日本政府的约束。
为增加合理性,日媒报道声称出口核废物“符合国际公约”,遵循自愿接收原则。这显然是在钻国际规则的空子。《联合公约》的核废料跨境转移程序并不完善,只是简单提出了双方需履行事先同意程序,并未对转移的书面文件进行具体要求。日本正是利用这一程序规则的漏洞,选择性隐瞒了转移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一方面,如若转移过程中发生泄漏,将对沿途居民的身体健康及当地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另一方面,接收国的核废物处置水平无从衡量,一旦接收国无法妥善处置,则是将核泄漏的影响进一步扩大。不论是哪一方面,都违背了《联合公约》的精神,是在开历史倒车。
自由贸易也要讲求自由与安全的平衡,而当自由与安全冲突时应遵循安全至上原则,这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即便是作为自由贸易护旗手的WTO,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保护环境及防止欺诈行为时,也需要根据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进行相关限制。2011年,随着福岛核污染的持续扩大,25个国家和地区先后采取紧急措施限制或禁止日本农产品进口。如今日本的盘算,是想要将本国安全凌驾于别国之上,将自由置于安全之上,将短期利益置于人类可持续发展之上,必将招致国际社会的反对。即便核废物出口法案获得通过,其他国家也绝不会放任核废物流入,日本最终将无路可走。
海洋不是日本的下水道,他国也不是日本的垃圾场,国际贸易出口规则不能被肆意践踏。当日本为一国私利凌驾于国际公约之上时,不仅是对国际秩序和共识的蔑视,更是给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阻碍。身处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中,谁都无法置身事外,为一己之私而损人利己,日本必将自食恶果。
(作者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