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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强制性条款应作为每个项目招标文件的附件纳入合同范围。
1. 建筑规划与设计
1.多层、高层公寓建筑的架空层高不宜小于5.0m,除建筑高度、容积率有限制外。
2、别墅建筑首层高度不宜小于3.6m。
3、监控中心与消防控制中心应合设于一室,其选址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地方法规的规定。
4、厨房通风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板面积的1/10,且不应小于0.6m2。
5、高层、多层建筑应设计弱电井。
6、无防火檐口、防火玻璃的,窗间墙宽度与窗台墙高度应≥1.2m。
7、电梯间、过道、楼梯平台等装修表面的净尺寸不应低于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8、阳台栏杆高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玻璃栏杆高度应≥1.3m。
9、会所及酒店应确保大堂入口处的景观充分展示,不得有背景墙或其他遮挡视线的物体。
10、外墙采用瓷砖、石材等装饰的多层、高层公寓出入口应设置雨棚式结构,出入口宽度应≥1.5m,或延长足够宽度的线条,具体尺寸由设计师根据立面效果确定。
11、联排别墅、别墅后门等次要出入口应设有宽度不小于0.9m的遮雨空间。
12、会所、酒店等公共建筑的出入口应设置雨棚等防雨设施,其宽度应适宜。若能单车通行且能人等候,净宽度应至少为4.5m;若能双车并排通行且能人等候,净宽度应至少为7.5m;若能双车并排通行且能单车和人等候,净宽度应至少为10.0m。
13、公园内主要人行通道及各高层单元主要出入口应采用无障碍设计,设计坡道宽度、坡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14、地下车库车辆出入口设计为双向车道时,车道净宽度不宜小于7.0m。
15、别墅型建筑应注重建筑与室外景观的沟通,设置靠近室外的灰空间,灰空间进深不宜小于2.4m。
16、室外(含灰空间)地面铺装设计应采用防滑材料,不应使用光面材料。
17、园区应设置互联网、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移动通信等各类运营企业的接入机房,并采取降低噪声、防电磁辐射等技术措施。
18、公园应设有专用的行人出入口。
19、法式建筑公园、庭院中不得使用竹类植物作为景观植物。
20、小区围墙设计应为实体面材(当地有强制性规定除外),如有景观面材,可采用透明墙体,墙体高度应高出小区外道路2.2m以上。
21、别墅庭院的分户墙应为实体墙,高度不得小于2.8米。
22、公园内保安亭的设置,在规划设计阶段应统筹考虑,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保安亭的避风避雨功能和夏季防暑、冬季防寒措施,保安亭视野应通透、无遮挡。
23、户外遮阳伞的承重杆应该设置在桌子的一侧,而不要设置在桌子的中央。
24、景观设计应在方案确定前介入,别墅、联排别墅的定位应让位于景观,充分考虑景观的公共界面(街景)与私密界面(私家庭院)空间的定位。
2.建设项目
25. 建筑物内分隔住户的墙壁应设计成隔音的,并进行噪音测试。
26、监控中心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宜小于8kN/m2。
27、阳台、露台、卫生间、厨房等结构落差不应小于50mm(装饰工程另有要求的除外)。
28、低层、高层建筑屋顶女儿墙应设置外墙维修用设备挂钩。
29.标高±0.000的外墙底层覆土区域应做防水处理,防水层上缘应至少高出±0.000标高线200mm,下缘应至少低出±0.000标高线200mm。
30、商品混凝土现浇板宜采用二次振捣、机械磨削的施工工艺。
31、阳台、露台、空调架、大型外墙造型等处墙体基座宜采用C20素混凝土法兰盘,其高度不应低于墙体外墙地面装饰完成面,且不应小于120mm。
32、单元入口踏步或硬质景观基础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与主建筑刚性连接(预埋钢筋或预埋钢筋)。
33、砌筑、墙面抹灰施工中,严禁使用砂浆王、石灰王、微发泡剂等外加剂。
34、框架结构的砌体工程,当门窗砌体宽度小于120mm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窗间墙距小于500mm时,应设置构造柱。
35、精装修交付的工程,室内隔墙未铺砌前,不得浇水。
36、砌体工程中,窗台标高处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板厚不应小于6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筋不应小于3φ8,且每边伸入墙体不少于120mm(另有约定的除外)。
37、框架结构顶层及顶层以下两层楼面的填充墙与混凝土梁交接处,应采用柔性材料填充。
38、中层精装修样板房分两期施工或中层结构验收时,应完成相应部位的上部墙体,但不得封顶。
39、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工程,除厨房、卫生间墙面需用水泥砂浆粉刷外,其余部位墙面均应用专用石膏腻子粉刷(不得刷油漆)。
40、铺贴外墙饰面砖应采用专用黏合剂和柔性填缝剂,不得使用水泥砂浆铺贴。
41、阳台、露台等设置木装饰结构时,顶部应采取防雨、遮阳技术措施,并以物业公约形式告知业主木结构的养护规定。室外景观凉亭等应采用仿木材料(设计另有要求的除外)。
42、毛坯房阳台、露台栏杆高度除应满足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要求并考虑踏步面等因素外,还应预留不小于50mm的饰面厚度。
43、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等外墙装饰工程承重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
44.通道、出入口及人员聚集场所的上方严禁采用湿铺工艺进行石材铺装
45、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等外墙装饰工程的外保温系统应设置防水系统。
46、砂岩、黄锈石、石灰岩外墙石材应六面防护。
47、伸出建筑立面或围墙的石线条,应设有滴水线(槽)、排水坡等措施,在保证立面效果的同时,防止雨水滴落。
48、窗台、吊顶板等应减少纵向拼接,采用挤胶施工。板材上部应设排水坡度,板下端应设滴水槽、排水孔等排水措施。
49、住宅幕墙石材应采用AB胶粘结,云石胶只用于非承重部位(如填塞吊杆槽口)。石材吊杆严禁采用平头插件。幕墙施工时穿墙螺丝应外倾,并做好防水处理。钢化玻璃出厂时应喷码3C标志及生产厂家编号。石钢架主龙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阳台、露台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150mm。
50、外墙饰面底部距硬质景观面不应小于50mm。
51、外墙门窗工程应按明开工艺施工,同一房间内窗台尺寸应一致,不得出现大小不一的窗台。
52、铝合金门窗固定玻璃应采用室内装饰工艺安装,并在室内面上安装与之相配套的铝合金装饰条。
53、铝合金门窗玻璃与铝框间临水面防水应采用耐候密封胶,不得使用现成的胶条。
54、高层建筑外开铝合金窗严禁使用铰链,应根据窗型重量进行受力分析,配合使用中型或重型摩擦铰链。
55、成品天沟应设置(温度)伸缩缝,天沟缝不宜设置在通道、出入口及人员聚集场所的上方。
56、不得采用珍珠岩、粉煤灰等吸水率较高的材料进行屋面坡度调整。
57、屋顶脊线上不得安装避雷针。
3.给排水工程
58、地下车库、有人出入的屋顶应设置清洁水源和排水系统,并采用单独的水表计量。
59、水表应设有防止反转的校验装置。
60. 每户应安装独立水表,会所、商店等营业场所应单独安装水表。
61.生活供水泵应采用食品级不锈钢制造。
62、宾馆、会所、商店等营业场所的排水系统应单独设置,不得与住宅建筑共用排水系统。
63.厨房、卫生间的干燥处应安装地漏。
64、厨房、卫生间排水支管最低点净高不宜小于2.3m。
65、淋浴房宜采用DN75的地漏及排水管。
66、淋浴房、卫生间地漏、浴缸、洗脸盆等排水管在楼板以下应设置存水弯;如采用同层排水,应在楼板以上设置存水弯。
67、住宅阳台、露台宽度大于4m或面积大于6㎡时,应设置双地漏,并选用DN50无水地漏(直通式)。
68、别墅、联排别墅的露天阳台、露台及多层、高层公寓的露台均应设置地漏及溢水管,溢水管应设在地漏附近,管径不小于DN50,管底高出地漏完工面20~30mm。
69、立面裸露的雨水管颜色应与外墙颜色协调。
70、隐蔽在外墙(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等)装饰面层内的雨水管,应根据建筑使用年限采用钢塑复合管等材料。
71. 雨水管不得间接通过私人阳台或露台排水。
72.雨水立管应设有检查口。
73、雨水立管底部应设置排水井,雨水立管应直接与排水井连接。
74、埋地排水横管基础应密实,并采用管墩或其他支撑体系固定,回填土应逐层夯实。
75、高层住宅建筑地下室及过渡层的水平主管及排水管宜采用柔性接口铸铁排水管。
76、室外排水系统的检查井、检查井、化粪池等应设置在绿化带或其他隐蔽位置,严禁设置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单位入口处。
4.暖通空调工程
77、应注意空调机组、冷却塔、水泵房、风机房等暖通空调设备的选址,防止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热、振动、噪声等对社区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8、空调机房、风机房、泵房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设备运行噪声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79、空调机位或设备阳台面积应满足设备安装要求,并应设有排水地漏。机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以方便日常维护和检修。室外机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或钢支架上,钢支架应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
80、空调器设计安装时,应合理组织室外机的气流组织和排风,避免造成空调排风反冲、气流短路、热岛效应等。
81、监控中心应设置独立的专用精密空调。
82.低压设备室应安装机械通风装置。
?变频多联机空调器能效水平应达到一级标准,其他空调机组能效水平应不低于二级标准。
83.空调室内机采用吊顶送风时,送风口与回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5m,且应大于2m。
84、空调冷凝水应有组织地排放,并在冷凝水主管(立管)底部安装水封。
85、新风系统中室外新风进风口应远离废气、排烟等空气污染源,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86、通风百叶应保证透气率在80%以上。
87、厨房、卫生间垂直烟道内严禁多根管道合并、转弯或改变位置。
5.电梯工程
88、电梯井、机房不应设置在卧室、客厅、书房相邻处。
89、公寓建筑内公共电梯门洞净宽度不宜小于1.0m,电梯轿厢净高不宜小于2.4m。
90.全装修住宅楼的电梯轿厢应设置专用空调器。
91.电梯室应设有空气调节或通风设备,保证室内温度不超过40℃。
92、电梯底坑应采取有组织的排水措施。
6. 电气工程
93.会议室投影仪屏幕前的照明电路应单独设置。
94、配电箱的空气开关应采用印制标签,统一标识各出线回路。
95、室内暗装管线走向,在房屋未完工交付时,应在房屋墙壁上标注。
96、未装修房间的室内面板、插座等距地面高度除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外,还应预留不小于50mm的楼面装饰面厚度。
97.地下室、车库等公共区域的照明应采用多条电路控制。
98、居住区域室外照明控制宜采用灯光控制与手动控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弱电工程
99.监控中心应设置门禁。
100、门禁系统的管理中心应设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不宜设在监控中心。
101.所有通信、数据、电视、可视对讲系统的进线及水平电缆均应通过标准模块端接于室内低压箱内。
102.弱电系统中除通讯、有线、网络公用设备外,其他设备供电应采用独立的不间断电源,可以集中供电,也可以区域供电。
103、设有凸反射器的地下车库出入口还应设置车辆进出提醒系统。
104、入户门应预留门磁报警装置接口,所有卫生间应预留紧急求助按钮接口,厨房应预留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接口。如客户要求完成端口连接及联网服务,物业公司与客户应以物业公约形式明确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法律责任等内容。
105、多层、高层住宅应在大平台、大转角、相邻阳台、露台等处留有防盗报警装置接口;底层、顶层住宅房间外窗及易于攀爬的阳台或露台门窗等处应预留防盗报警装置接口。
8、精装修工程
106、墙体水管周围应做防水、密封处理。
107、卫生间墙体防水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08、淋浴房区域防水高度不应小于2000mm;
109、卫生间除淋浴间外其他区域的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500且应高出该区域所有给水点100;
110、墙体开槽后,应先用水泥砂浆将槽内抹平,然后才可敷设管道。
111、卫生间、厨房应在下层吊顶吊杆安装完毕后,再次进行蓄水试验。
112.淋浴房的法兰应从结构楼面开始,用钢筋混凝土现浇,不得采用砌体,并确保法兰高度超出装饰面20mm。
113.次砌体墙下部应设置高250mm的素混凝土翼缘,其高度距装饰完工面不得小于200mm。
114、室内木质吊柜、衣柜应四点用膨胀螺栓加角码固定,安装在砂砌体等轻质墙体上的吊柜应加固。
115、厨房、卫生间的门框距装修地面应有20mm的距离,并应落在门槛石上。
116、严禁使用普通石膏板作为室内游泳池吊顶材料,若采用防水石膏板应配套防霉腻子、防霉乳胶漆等材料。
117、室内天花板不得使用玻璃(包括安全玻璃)和其他装饰材料。
118、高架门洞顶部的石材、室内石线条、壁炉石等均应采用干挂工艺挂装。
119、住宅电梯轿厢内不得使用布艺、麻布等装饰材料,不得安装吊坠、饰品、吊灯等易掉落的物品。
120、住宅电梯轿厢外立面不得采用非安全玻璃,顶部不得使用玻璃(包括安全玻璃)等装饰材料,地面不得铺设地毯。
121、棋牌室的地面应铺瓷砖或石块,不允许铺地毯。
122、卫生间淋浴区花岗岩铺设应采用湿铺工艺,严禁干铺。
123、浴室内、外饰面高差不应小于20mm,如无法达到要求,应设置高差大于20mm的挡水石。
124、有地暖功能的卫生间地板,应在周边预留10mm的温度伸缩缝(防油缝),并在墙体底部装饰砖贴完后进行覆盖。
125、浴缸应安装双地漏,并留有检查口。按摩浴缸还应安装防潮通风百叶窗。
126、安装浴室梳妆镜时,背面应满贴3M纸,并用AB胶(或玻璃胶)粘贴,并用镜框或其他可靠的手段固定。
127.卫生间面盆应采用可拆卸、可更换结构,钢架支撑系统应采用热镀锌技术,焊缝处应做防锈处理。
128、酒店客房卫生间应配备双面盆。
129、住宅主卫生间应设有淋浴房和浴缸,卫生间门不宜正对厕所,厕所不宜朝南。
130、淋浴门铰链与固定玻璃连接处应使用整体防水条。
131、淋浴房玻璃若到达天花板,应将上端插入天花板的不锈钢U型槽内,若未到达天花板,应装成品连接杆固定,玻璃下端预埋在法兰石的预留槽内。
132、室内吊灯底座不得直接固定在吊顶龙骨上。灯具总重量在75kg以下时,应采用多层板加膨胀螺栓四点固定法与结构板(或梁)连接。灯具总重量在75-150kg之间时,应采用化学锚栓或其他可靠的方法在结构板(或梁)上设置挂钩,挂钩应采用直径10及以上的圆钢。灯具重量大于150kg时,应采用4个及以上的化学锚栓与结构板(或梁)可靠连接,并在实施前对连接件及结构楼板(或梁)进行受力计算。
133、宾馆、会所等公共建筑内安装水晶吊灯时,应加装防止水晶掉落的网,且网不应位于空调出风口附近。
134、吊顶上筒灯、射灯等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应避开吊顶内部的各种管线。
135、隐蔽的灯具、管线等不宜外露、投射、镜像。
136、客厅吊灯应位于茶几中轴线交叉点的正上方。
137、软装饰不宜选用鲜红色、粉红色或紫色的布艺,不宜有强烈的黑白对比色关系,也不宜选用带有动物图案等野性图案的布料。
138、卫生间若两侧为实墙,其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若一侧为实墙,另一侧为面盆,则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
九、园林工程
139、严格执行《绿城集团标准施工技术与工法参考节点》中硬质景观铺装相关标准。
140、建筑单元溢洪道及基础处的景观坡面(或覆盖土)高度严禁超过室内±0.000高程线。
141、居住区周边绿化与周界报警设备水平距离应控制在0.5m以上,并根据绿化生长速度定期修剪。
142、为保证视频监控的效果,夜间应保证公园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单位出入口等处有充足的照度,环境照度不应低于50Lux。
143.室外空地高差大于或等于1.0m时,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宜小于
144、室外花盆、壁炉、雕塑等独立构件应与底座及其他主体可靠连接。
145、游泳池水位应符合安全规定,游泳池水深应控制在1.3m以内,儿童游泳池水深应控制在0.3-0.6m之间,按摩池水深应控制在0.8-0.9m之间。
146、商业游泳池应考虑设置洗脚池、强制喷水设施等,并应符合当地相关法规的要求。
147.商业泳池区域内任何位置的照度不应低于80勒克斯。
148、游泳池内不得设置假山、桥洞、暗坝、台阶、水沟等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设施。
149、墙体、挡土墙、下沉园墙等有盖石的部位应设置滴水线(槽),防止雨水流下。
150.硬底人工水体距岸边2.0m范围内水深不应大于0.7m,踏脚石附近2.0m范围内水深不应大于0.5m,不能满足此要求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栏杆。
151、景观小品等室外结构应经过深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尺寸。
152、游泳池及水景(系统)内马赛克等装饰材料铺设应采用专用黏合剂,底层防水应采用水泥基防水砂浆。游泳池内部严禁使用柔性防水材料。
153、游泳池溢流格栅应采用不锈钢、花岗岩(带不锈钢背衬)等材质,不应采用ABS塑料等易老化、易破损的材质。
154、园林树种的选择应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避免出现禁忌树种。
155.景观工程的绿化坡面与铺装之间应设置有组织的排水系统。
156.垃圾收集点和垃圾室应配备污水处理系统。
157.户外砖砌景观墙应在水泥砂浆上涂上两侧的灰泥。
158.应在多层和高层公寓的空中地板的非入口和出口区域(包括单个单元的周长)中建立绿化带;
10.建筑规划和设计
159. Song先生必须审查项目计划计划和建筑高程图。
160.建筑设计计划和初步设计(包括一般规划计划,单位计划,地下室计划,高程,部门等)应由该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公司审查。
161.工程管理人员应参与初步设计计划的审查。
162.基础坑固定系统的设计和建筑计划,桩基础工程的建设计划,钢结构工程的施工计划等,只有在由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才能实施。
163.地下室应采取技术措施,以防止墙壁上的凝结(或霉菌),并且在实施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审查其特殊建筑计划。
164.所有特殊的室外防水施工计划必须由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然后才能实施。
165.外墙整理项目,例如石窗帘墙,玻璃窗帘墙,铝制窗帘墙(包括热绝缘和防水系统),应深入设计施工图的设计,并且只能在该小组相关功能部门的审查后实施。
166.铝合金门和窗户的特殊建筑计划应由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然后才能实施。
167.在实施之前,该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了精细装修的住宅建筑,俱乐部,酒店和其他公共建筑中机械和电气设备的设计计划。
168.该建筑物的“四个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技术设计计划应由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169.应为半基金,地下室,夹层等的精细装饰项目做准备,并且只有在由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才能实施。
170.在阳台和露台上的装饰表面层建造应确保每个过程中防水功能的可靠性,并且在实施之前,该集团公司的相关功能部门应审查特殊的防水施工计划。
171.应该为室内墙装饰项目(玻璃或石材)准备一个特殊的施工计划,只有在由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才能实施。
172.对于具有防水需求的区域,例如浴室,阳台和露台,应制定特殊的防水施工计划,并且只有在由集团公司的相关功能部门审查后才能实施。
173.对于精细的装饰建筑项目,应向建筑单元提供关键零件的施工(技术)说明,并应将书面记录(视觉)记录提交给该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公司以进行存档。
174.在开始大规模建设住宅精美的装饰项目之前,应为每种公寓类型提前建造一个模型房,并且项目公司应组织该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模型房屋评估。
175.具有防水要求的精细装饰施工项目的一部分应进行三个或更多的供水测试,并且该过程应视觉记录。
176.项目装饰管理人员应准备“一个房间一个检查计划”,并组织项目公司的所有员工进行审查和研究。
177.项目装饰管理人员应准备“一个房间一次检查”培训课程,并为销售,一般管理,工程,物业管理和其他部门的人员进行两次或多个培训课程。
178.所有精美的装饰建筑项目应组织三轮“一个家庭,一次检查”工作。
179.每个阶段的设计结果,例如景观计划,初步图纸,施工图和施工加深计划,应在实施之前由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和批准。
180.游泳池防水和特殊计划的特殊计划和针对建筑物基础处理(包括游泳池)的特殊计划(在定居点,虚拟和固体基础上)只有在由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后才能实施。
181.对于室外景观墙壁和其他石材制成的其他结构,应在实施之前由集团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对特殊建筑计划进行审查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