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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天岗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已由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实施采购,项目业主为蛟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蛟河市天岗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 。
2.2采购内容:所有材料及设备按清单供应并运到工地安装验收合格 。(所有材料及设备的价格均为运到工地并且安装验收合格后的含税价格)。
2.3项目实施地点:蛟河市天岗镇。
2.4供货期:2018年10月10日之前所有设备供应及安装完成。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通过年检。
3.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4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3.9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0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7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