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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

添加时间: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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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5日,今天是第41个世界环境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在海口喜来登温泉度假酒店举行海口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新闻发布会,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邓小刚、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廖小平、市环保局局长陈超等出席发布会并详尽回答记者们提出的有关问题。

海口市环保局局长陈超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目前,海口市共有5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分别为:秀英海南医院、龙华路环保局宿舍、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和东寨港。 2012年2月,国家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要求省会城市在2012 年12 月底前,按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海口市提前准备,在5个国控点位自动监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3个指标基础上,于去年11月完成了一氧化碳(CO)、臭氧(O3)2个新增指标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同时,还完成了龙昆南路东侧的海南师范大学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细颗粒物(PM2.5)设备安装和调试,开展了监测工作,其余4个子站的PM2.5监测设备正在政府采购,计划今年9月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海口市环境监察局领导班子_海口环保厅厅长_海口市环保局局长

陈超说,海口市计划在工业园区、主要旅游区等重要区域再建设3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他说,海口市从今天开始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具体发布工作分三步走:首先,从今年6月5日起,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发布5个站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一氧化碳、臭氧5个指标和1个站点PM2.5的监测结果。第二步,从今年10月1日起,发布5个国控站点全部6个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第三步,从明年6月5日起,发布新增站点的监测结果。

陈超介绍说, 截至6月4日,今年共获得156天监测数据,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日均值全部达到一级标准;臭氧的日最大8小时均值全部达到一级标准;PM10日均值无超二级标准的天数;海南师范大学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PM2.5日均值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为154天,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天,没有超二级标准的天数。昨天,6月4日,海口市PM2.5日均值为6微克/立方米,一级标准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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