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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
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环境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能力建设培训会
在西安圆满举办。
来自全省沿黄各市(区)主要环保社会组织和高校环保社团学生代表以及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干部职工代表齐聚一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共同交流探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发展。培训会的举办得到了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大力支持。
开班仪式上,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陕西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秘书长杨松峰发表了欢迎致辞,并介绍了举办此次培训会的目的以及全省环保社会组织发展情况。
他表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全省沿黄各市(区)生态环保公众参与组织机构的联合行动与政策法规运用能力,通过培训学习,推动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助推全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后,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副主任张斌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全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他指出,环境信息公开是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理解和运用能力有效形式,作为政府部门将切实提高环境信息公开能力,推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成为保障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前提和重要保障。
培训会邀请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赵博老师为大家讲授《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法规及政策》,对陕西省持续深化环境信息公开,畅通公众参与生态环保渠道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刘鹏检察官作了题为“加强协作配合 合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专题授课,刘鹏检察官结合具体案例,围绕当前提起公益诉讼和公众依法参与工作等方面做了精彩阐述。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丁岩林教授结合法律条文和法律工作实际,为大家解读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相关知识和要义。陕西省妈妈环保志愿者协会郑卫钢副会长分享了环保社会组织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的实践与思考。
在为期一天的培训圆满结束之际,陕西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副秘书长王冰向环保社会组织与高校环保社团学生代表颁发了培训结业证书,并寄语他们在各自专业领域深耕探索,推动社会力量形成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同时借助政府力量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社会组织社会责任,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做出贡献。
来源:陕西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陕西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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