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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doc

添加时间: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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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ARcH?oN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反之,招标人如不具备以上能力,就必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这一条款的制定为招标代理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使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近年来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目前已占全部招标项目的50%以上。在招标代理市场不断扩大的同时,招标代理活动产生的问题也不断增多。如何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使招标代理机构走向有序竞争,健康发展的轨道,是招投标管理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结合目前招投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活动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强化动态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工作环节: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投入少,资金占用少,收益明显,经营风险小等优点,加之招标投标法》明确了其法律地位,这使招标代理业的市场发展空间越来越加广阔。随着新建代理单位的增多,代理焉一……一2oo3业的竞争日趋激烈,通过规范竞争行为,可以促进代理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因而积极,稳妥地发展招标代理机构是势在必行的。

但是,我们在审查申报单位资格时也发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l,申报单位无固定的经营场所,为应付检查临时租用(借用)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检查结束又恢复"皮包公司"的状态。2,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专职人员,同时挂靠多家单位。甚至有些人员仍茬政府有关部门工作。3,为达到建设部第79号令的标准,个别单位铤而走险,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申报资料。4,想尽各种办法,利用各种手段向评审小组成员"打招呼,说人情",给工作人员造成思想压力。为了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有序发展招标代理人机构,防止不具备招标代理机构设立条件和从业资格的单位蒙混过关,我们应严格资格的审查,将资格审查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首先,为了防止申报的随意性。应规定具体的申报时间,申报要求,申报纪律,并将此内容在有关媒体公布,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所有申报单位个公平的机会。其次,应成立两个资格审查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管一分别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和现场进行考察,两个小组之间的工作应做到互相监督(审查资料的小组不参加现场的考核,参加现场考核的不参加资料的审查),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招标代理公司动态管理制度_招标动态信息_招标代理系统

第三,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小组工作,这不仅提高了资格审查工作的公正性,而且可以帮助工作人员从"人情网","招呼关"中解脱出来,公正,客观地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第四,在现场考核时对所有申报资料的原件均进行审查,并对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办公设备的购置发票等资料逐一核实,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两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报。第五,与劳动,人事部门协调联动,取得相关单位的支持,认真核实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聘用合同的真实性,确保专业技术人员为申报单位的专职人员,避免专业人员"多头挂靠"现象的发生。随着招标代理机构的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代理机构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行为:1,为了承揽到业务,一味迎合业主的要求,为业主规避招标,支解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出谋划策;2,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在实际操作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往往在接受书面报告备案时才能发现代理机构有严重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存在,这时中标结果已定,如依法要求代理机构改正其违法行为,必然要重新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违法行为势必影响项目的工期,给业主造成较大的损失;3,个别招标代理机构为了能尽快提高资质等级,出借,转让资格证书,以取得更多的业绩;4,从业人员的水平良莠不齐,素质低,滥竽充数,代理不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

上述问题,不仅影响了招标的质量,招标的效益,而且不能保证招标工作在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应加强招投标代理机构的F1常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项目应依法实行备案制。首先,要求招标代现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5日前将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提交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备案,如发现代理合同中有违背((招标投标法》条款的,超资质代理业务的,不具备招标条件等行为的,一律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停止代理行为,予以改正。其次,推行,指导代理机构使用((招投标代理合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减少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代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第三,实行((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考评制度》,招标代理机构每代理一个项目都要接受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考评。每季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进行汇总和统计,作为代理机构资质年检和升级提供考核依据。同时对考评意见差,代理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代理单位记录在案,这可以刺激招标代理机构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第四,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存,将每一个单位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经济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内容输入信息库。

以上内容如发生变动,代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此外,代理机构在提交代理合同备案时,应同时将从事此代理项目的组成人员名册提交备案,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大小确定,每个成员负责的代理事项必须明确。此举措不仅可有效制止代理机构出借,转让行为的发生,而且可以将((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考评制度》考核到每个从业人员,这可以加强从业人员的紧迫感,危机感。第五,在对投标申请人和潜在投标人数量,名称保密的情况下,将未通过代理机构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名称,原因进行公示。代理机构如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存在,投标申请人会立即投诉,这避免了因代理机构不规范而给业主造成损失现象的发生。招标代理机构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中介组织,其代理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机构中从业人员的素质不仅直接影响代理项目招投标的质量,而且影响代理机构的信誉和代理业的发展。个好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应熟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精通招投标程序和相关业务,同时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高水平,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事代理业务。因此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至关重要。系统的培训可以分成三个层次:一是在代理机构申报其资格时,对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经济技术负责人及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就招标代理知识,招标程序,与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执业道德,修养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使得代理机构在进入市场前就能对招投标活动有全面的了解,树立起"按章办事,规范操作,树立信誉"的意识,为今后做好招标代理工作打下基础;二是对代理机构设立时未培训和发展过程中更新和补充的新人员的培训,达到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以纳入监督管理范围;三是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招标代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 举办讲座和研讨会,使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在探讨和研 究中不断更新知识,跟上事业发展的步伐。 (作者单位: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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