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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制度.docx

添加时间: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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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辆及司机管理制度全文7页,共2200目录企业车辆及司机管理制度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公司车辆高效、安全、有序运行,更好的服务于公司总体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名下所有车辆及私家车、自行车、电动车。3.公司车辆管理3.1车辆管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3.2本公司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专人负责制度,每辆车设专职驾驶员,专职驾驶员对本车的使用、保养、安全负责。确因工作需要,车辆由他人使用时(使用人应具有本公司认可的准驾证),专职驾驶员要做好记录,在《派车单》(详见附件一)上注明,报车辆管理员。3.3车辆加油统一使用公司办理的加油卡,并登记(详见附件三),如遇特殊情况长途出车需在异地加油,需提前告知公司,并保留有效发票,回公司后报销。3.4专职驾驶员出车前和出车后,要检查车辆行驶证件,保证证件齐全有效。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水、电、油),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如发现车辆有损坏或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3.5驾驶员出车、还车时,均需在门岗登记时间。3.6车辆每日驶出后,必须回公司存放。

驾驶员在规定时间无法返回,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驾驶员未通知车辆管理员且未将车辆归还公司的,公司有权记大过一次。3.7外单位借用本公司车辆,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填写《外借车辆审批单》(详见附表二),批准后方可使用。3.8车辆维修与保养在各自4S店进行,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详见附表四),事故车辆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3.9车辆过户、领照、报废、出售等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3.10长途任务,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的车辆检查,做好准备工作。4.公司车辆调度4.1公司各部门因公务用车时,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详见附表一)(临时、紧急情况除外)。4.2临时、紧急用车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4.3擅自将(机动)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公司有权向擅自出借人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突发事件应对措施5.1公司所有驾驶员工作时间必须开启手机,保证联络畅通。5.2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驾驶员要在第一时间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车辆管理人员要及时处理,告知驾驶员处理方案,由驾驶员执行。6.公司车辆费用报销6.1车辆使用中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汇总后填写付款凭证,领导审批后到财务报销。

公司车辆司机动态管理牌_公司车辆油卡管理_公司车辆加油管理

6.2车辆清洗、加玻璃水、打蜡等向行政人事部报知并使用公司统一办理的洗车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更换零配件带回公司,否则不予报账),但应与车辆管理员联系,请求批示。7.公司车辆违规肇事处理7.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迅速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因驾驶员的过失导致损失扩大的,公司有权要求驾驶员承担相应损失。7.2对已发生的重大及其以上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驾驶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7.3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及时向车辆管理员汇报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如因驾驶员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造成罚款或赔偿的,由驾驶员个人负责;驾驶员在无法支付或赔偿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先行垫付,单位有权向肇事驾驶员追偿全部罚款或赔偿,或在肇事驾驶员的工资中按月扣除罚款、赔偿数额。7.4交通肇事按照国家和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方式执行,在驾驶员属于完全责任人和部分责任人的情况下(各项违规肇事责任归属以交通管理部门判定为准),公司将根据车辆损失程度,公司有权要求驾驶员赔偿相应损失,公司有权在该驾驶员的月工资中扣除相应损失数额。

7.5非因驾驶员原因造成其事故的,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时间视为正常上班。7.6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在工作中办理私人事情,否则,出车发生的全部费用或事故损失责任由驾驶员本人负责。8.其他8.1本厂员工机动车、班车及公车出入厂区须持天津钜宝电子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证,外部车辆出入厂区需在门岗处登记确认;8.2任何机动车辆进入厂区时速应控制在15KM/小时以内,电动车、自行车在进入厂区大门后须下车推行,不得在厂区内骑行电动车及自行车;8.3本厂员工机动车、公车应停放在研发楼西侧停车位,班车及外部车辆应停放在厂区西南部停车位,电动车及自行车停放在研发楼东侧停车位;8.4本厂员工乘坐班车时须出示工作证,无工作证者,班车司机有权拒绝其乘坐班车,工作证丢失、损坏须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8.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与原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有冲突的条款按照本制度执行。其他本制度未涉及的条款按原制度执行。8.6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9.附件附表一姓名**事由前往地点出车时间返回时间领导同意出车司机注:特殊情况请车,需有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此单驾驶员保存并以此填写行车记录表。

车辆归还时,该记录表交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人使用车辆牌照计划使用时间计划行车线路公里数(出发)公里数(返回)交车地点(主管人员)批明:本人借用该车使用,保证行车安全,行驶中将遵守交通规则,如若有违章、违纪以及交通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该车辆的损失,均由本人承担一切民事和刑事责任。并自费承担车辆燃油费、过桥费等借车人:(签字)备注:1.此单由借车人填写并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保管。2.交还的车辆如有异常,司机要立即报告给人事部,会同借车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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