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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太仓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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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讯: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江苏省太仓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太仓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国、省级水功能区稳定达标,劣Ⅴ类水功能区消除;到2021年底,城市建成区水体主要水质指标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城市建成区和沙溪古镇区60%以上面积、乡镇(含被撤并乡镇)建成区5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空白区,全面完成“三消除”任务。基本完成管网排查检测,初步建立雨水、污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得到有效提升,城市污水厂2021年底进水CODcr浓度大于260mg/L,BOD5浓度大于100mg/L,乡镇污水厂2021年底进水CODcr浓度大于180mg/L,BOD5浓度大于70mg/L。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厂尾水提标改造,2021年初全市城镇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建立新(改、扩)建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可追溯、可追责的质量管控体系。

全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太仓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

为改善太仓水环境质量,补齐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加快全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升处理能力,减少污染物排放,高水平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江苏省和苏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以及《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和《苏州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以“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以下简称“333”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以高质量推进排水管网建设养护、综合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打造长三角示范样板区,逐步实现城乡河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目标,为打造“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增添底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污水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雨污水管网错混接、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系统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重点,突出污水源头收集和污染源头管控,推进管网高质量建设,强化排查检测整治修复,加快补齐管网设施短板,全面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2.近远结合,标本兼治。深入摸清现状,结合江苏省和苏州市的有关要求,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科学制定近远期工作目标;坚持工程建设与日常管理两手齐抓,强化政策配套和机制创新,做到科学整治、规范建设、长效管理、标本兼治。

3.系统推进,科学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工业污染、面源污染治理同步实施,与老旧小区整治和海绵城市建设、排水防涝能力提升等工作协调推进;树立全过程管理理念,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运用,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城市”建设为抓手,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4.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强化各镇(区)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属地负责制,建立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精心组织、有序实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城市正常运行和群众日常生活的干扰,妥善防范处置潜在风险与矛盾。

(三)目标任务

实施精准攻坚行动,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国、省级水功能区稳定达标,劣Ⅴ类水功能区消除;到2021年底,城市建成区水体主要水质指标达到或优于Ⅴ类标准,城市建成区和沙溪古镇区60%以上面积、乡镇(含被撤并乡镇)建成区5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空白区,全面完成“三消除”任务。基本完成管网排查检测,初步建立雨水、污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得到有效提升,城市污水厂2021年底进水CODcr浓度大于260mg/L,BOD5浓度大于100mg/L,乡镇污水厂2021年底进水CODcr浓度大于180mg/L,BOD5浓度大于70mg/L。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厂尾水提标改造,2021年初全市城镇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建立新(改、扩)建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可追溯、可追责的质量管控体系。

在第一阶段行动的基础上,再通过五年左右的持续努力,到2025年底,城镇建成区重要水体达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目标。城市建成区和沙溪古镇区90%以上面积、乡镇(含被撤并乡镇)建成区8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进一步提高污水厂进水浓度,2025年底,城市污水厂进水CODcr浓度大于300mg/L,BOD5浓度大于120mg/L,乡镇污水厂进水CODcr浓度大于260mg/L,BOD5浓度大于100mg/L。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输送、全处理”,实现“污水不入河、外水不进管、进厂高浓度、减排高效能”,全面构建“源头管控到位、厂网衔接配套、管网养护精细、污水处理优质、污泥处置安全”的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新格局,持续推动全市城乡污水处理综合水平走在全苏州和全省前列。

二、行动内容

(一)实施“三消除”,着力解决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

1.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夯实“河(湖)长制”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照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严格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大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0年完成城乡黑臭水体整治,消除城乡黑臭水体。

2.消除污水直排口。开展城镇建成区沿河排水口、入河排污口、暗涵内排口、沿河截流管道等的排查,查清雨污管道混接错接、清污混合、污水直排等情况,建立排口电子档案并分类设置明显标志。按照源头治理为主、末端截污为辅的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污水直排口和溯源情况,提出治理对策和管控要求,加大沿河违章建筑清拆力度,科学实施污水直排口消除工程,重点解决旱天污水直排,有效管控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消除污水直排源头。

3.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以城(镇)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城镇和主要交通道路沿线为重点,全面排查污水管网覆盖情况,分析评估存在主要问题,划定管网覆盖空白区或薄弱区域。根据排查情况,结合该区域建设改造规划和近远期实施计划,科学确定消除管网空白区的方案和对策。优先考虑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应采用原位或就近增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于近期计划拆迁的管网空白区,可采取临时性污水收集处理措施。继续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3—5年内不拆迁的村庄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远离市政管网的旅游区、服务区、交通场站等必须建设生活污水治理系统。

(二)开展“三整治”,着力强化源头污染管控

4.整治工业企业排水。推进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强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废水治理,抓好工业园区(集聚区)废水集中处理工作。加快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业园区逐步配套建设独立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进园区,已建有独立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园区,区内企业生活污水鼓励接入工业废水设施统一集中处理。远离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建设独立设施处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组织对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企业的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污水处理厂的、按规定要求自行处理直接排放的废水和尾水不得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已经接入的限期退出;可继续接入的,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加强对纳管企业的水质监测,督促企业在污水排放口与城镇污水主管连接处设置检查井、闸门,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流量控制设施。强化水质监控,出水在线监测数据应与污水处理厂实时共享,控制阀门的控制权应交由排水管理部门及其指定的污水处理厂。对食品加工、酿造、酒精、果汁饮料等含优质碳源、生化性较好的废水,经评估备案并与污水处理厂签订代处理协议后可直接接入城镇污水厂处理。严厉打击偷排乱排行为,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的相关企业严格执法。开展工业园区(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内部的雨污分流改造,重点消除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接等问题。结合所在排水分区实际,鼓励有条件的相邻企业,打破企业间的地理边界,统筹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实施管网统建共管。整治达标后的企业或小型工业园区,绘制雨水、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总排口接管位置,并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整治“小散乱”排水。全面摸排城镇农贸市场、小餐饮、夜排档、农家乐、理发店、洗浴、洗车、洗衣店、小诊所等“小散乱”排水户、建设工地和垃圾中转站的排水水量、水质、预处理设施和接管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及时整治到位。餐饮、洗车和理发店等场所按规定设置隔油、沉淀和毛发收集等预处理设施,并强化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施通畅和运行有效。餐饮和夜排档集中区域,可因地制宜设置餐饮污水公共倾倒排放口,增扩垃圾房(箱)设施规模,同步做好隔油预处理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工作。建设工地应按要求设置沉淀池,施工降水或基坑排水禁止排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生活污水严禁排入雨水管道。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对按要求完成整治的排水户发放排水许可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加大对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污水乱排直排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严禁向雨水收集井倾倒污水和垃圾,将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6.整治阳台和单位内部排水。全面排查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公共建筑和单位内部雨污水管网和检查井错混接、总排口接管等情况,摸清每栋楼宇雨污水去向,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清单,落实整改时间节点,推进实施管网修复改造和建设。新建小区阳台设置独立污水收集管道,老旧小区阳台污水采取雨污分流改造或截流措施,实施阳台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生活污水的一楼或地下车库等,通过雨污分流改造等方式实现污水纳管处理。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等内部雨污水管网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开展单位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整治。整治达标后,绘制雨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并上墙公示。

(三)推进“三提升”,着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

7.提升城乡污水处理综合能力。评估现有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能力与运行效能,统筹优化处理设施布局,适度超前建设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推进污水处理厂之间的互联互通建设。对于进水CODcr浓度低于260mg/L或BOD5浓度低于100mg/L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制定并实施“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明确2021年进水浓度目标和整治措施。2020年底前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进水(总氮、总磷、CODcr、氨氮)指标在线监测,完善出水在线监测指标监控,提高污水BOD5指标的检测能力,实时上报和共享污水厂进出水水质数据。加快统筹建设污水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同步建设管网清疏污泥综合利用或处理设施,建立污泥转运和处理处置全过程可追溯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的城乡污水处理“四统一”体制机制,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加强城乡生活污水设施日常运行监管,确保各类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定期组织开展排水行业技术和业务等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太仓市排水行业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尾水安全性,因地制宜建成不低于污水厂总规模三分之一的尾水生态净化湿地,作为城乡河道生态景观等补充水源。

8.提升新建污水管网质量管控水平。高标准实施管网工程建设,规范招标投标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严把材料和施工质量关,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五方主体责任,建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诚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加强管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管材产品。优先采用承插式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球墨铸铁管和实壁PE管等管材,使用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逐步改造淘汰现有的砖砌检查井。对政府投资项目,应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招标投标,鼓励政府采取集中采购方式或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方式严把管材质量关,加大进场管材质量抽检力度。加强检查井、管道接口、管道基础、沟槽回填、严密性检查等关键节点的施工管控,推行采用闭路电视检测、电子潜望镜检测、气密性检测等管道检测技术,强化管网工程验收,建设资料及时归档。

9.提升污水管网检测修复和养护管理水平。全面排查检测雨污水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状况,查清错接、混接和渗漏等问题。根据管网排查检测结果,有计划分片区组织实施管网改造与修复,严格把控管道非开挖修复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关。建立5—10年为一个管网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保障管网养护经费,实现专业化养护、规范化作业、全过程监管。提高雨污水管网机械化养护水平,各地要将居民小区、村庄内部管网纳入日常养护范围,鼓励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单位对居民小区、村庄内部管网进行维护管理。企事业单位管网养护由单位自行负责,养护频次每年不少于一次,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养护的监管。加强污水泵站(泵井)运行管理,泵站等关键节点增设水质、水量的监测,探索污水分区计量,建成泵站(泵井)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推行污水泵站无人值守、污水管网低水位运行和“厂网一体化”运行维护,探索同一污水厂服务片区管网由一个单位实施专业化养护的机制。建立雨水、污水管网GIS系统,实施动态更新完善,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逐步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强市政排水口规划设计与河湖防洪、水资源供给等规划设计的衔接,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充分考虑市政排水口与河湖控制水位相衔接,防止河湖水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三、实施步骤

江苏城镇污水处理技术_江苏省污水处理厂名录_江苏省污水处理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各镇(区)根据太仓市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镇(区)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镇(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齐抓共管,镇(区)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条块分工与职责,细化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考核验收等要求,及时召开部署动员会,层层发动、部署推进“333”行动。

第二阶段:排查问题,试点推进。完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排水分区划定,以排水分区为单元,摸清本底现状,建立问题清单,形成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排定工作计划,按期实施。选择一批项目作为试点,先行先试、抓出成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示范建设,同步探索工业园区(企业)、居住小区、单位内部、“小散乱”排水户整治实施途径和推进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全面推进。总结试点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优化方案、完善举措,按照镇(区)、社区分层级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加快各项行动落实推进,加快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城市”。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考核验收,同步配套完善长效管理政策机制。通过组织“回头看”、效果评估、社会公众监督等方式,督促长效机制的建立,真正实现常抓不懈、巩固成效。

四、明确责任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将“333”行动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专职负责,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协助统筹协调推进全市“333”行动。各镇(区)同步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属地责任,实行任务网格化包干、工作区块化管理,扎实推进“333”行动。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镇(区)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方案编制和建设。

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考核监督“333”行动。

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做好协调、指导推进和考核监督“333”行动。

市水务局负责市政雨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和市政污泥处理处置等规划设计、建设整治和养护管理工作,以及小区和单位内部管网养护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工作,参与工业企业废水进入市政管网前预处理达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河道清淤疏浚、水系沟通和生态活水工作,科学调度控制河道水位,落实河长制职责和蓝线管控要求。牵头理发、洗浴和洗衣店的雨污分流改造和整治。牵头沿河直排口整治,以及沿河违章建筑清拆等工作。牵头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助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污水处理费相关收费,研究完善污水处理费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将违法排水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

太仓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类工业园区(集聚区)、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错混接整治工作和参与“小散乱”排水户整治;负责工业企业废水进入市政管网前预处理达标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市住建局负责“333”行动有关项目的质量监督、招投标监管,牵头建设工地雨污分流改造和整治,指导督促沿河违章建筑清拆等工作。

市城管局牵头洗车店以及垃圾中转站雨污分流改造和整治,规范排水行为,加强河道沿岸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强化垃圾渗滤液和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和管理,规范道路清扫和清洗工作。

市教育局牵头学校开展或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错混接整治工作,加强节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节水、爱水的意识。

市文体广旅局牵头做好旅游景区、景点排水整治。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做好交通独立场站排水整治管理、水上交通污染治理、以及交通道路沿线污水空白区排查。

市商务局牵头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等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错混接整治工作。

市卫健委牵头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错接混接整治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核“333”行动有关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许可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农贸市场的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错混接整治工作,协助“小散乱”排水户整治工作的前期排查工作并配合开展验收,加强管材市场监管。

五、强化保障支撑

(一)强化技术支撑。太仓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相关专业技术团队支撑,在管网信息化、管网检查修复、污水厂高效运行、尾水湿地等方面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管网排查、修复、养护、信息化等方面引入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运行、管理等方面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加强实施管理。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的原则,选择一批项目和区域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全面推进。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节点化推进的机制,提高项目实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发挥市水务集团高效管理效应,强化“厂网一体化”和市镇(区)两级管网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推行互联互通。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协同推进项目建设,发挥综合效益,同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减少扰民,管控社会风险。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责任单位应尽职履职,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积极拓展资金渠道。支持和推进全市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建立并实行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自备水用户污水处理费征缴率。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四)严格考核评估。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调度进展、通报情况,强化指导、严格考核。按照苏州市研究制定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标准和“333”行动工作考核办法,加强污水处理考核,建立完善的核拨机制,提倡优质优价。优化调整高质量发展相关指标体系,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相关指标纳入其中。建立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工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监督评估,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定期对各地“333”行动成效进行指导评估,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实施约谈通报,加强督查督办。

(五)加大执法监管。发挥河长制作用,建立巡查发现和执法监管的协同机制,加强水务、环保、城管、住建等联动协作。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巡查部门发现私搭乱接市政管网、向雨水口乱倾倒、乱排污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通报执法部门,进行溯源追查,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开展规范排水接纳管理执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工业废水等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

(六)引导公众参与。借助各类媒体平台,畅通宣传渠道,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解读,增强环保自律意识和治污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共同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动作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形成正面的导向激励机制。鼓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向公众开放。加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监督举报向水体、雨水口排污和私搭、乱接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形成节约每一滴水的绿色生活方式和社会氛围,实现源头减排、节水减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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