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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添加时间: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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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批 2023年6月2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结情况

备注

1.苏仙区栖凤渡镇畔冲村万冲村为街洞煤矿的重塌陷区,该地有一个砖窑厂,在烧砖时会产生灰尘和气味,影响村民生活。2.村民反映该砖厂无相关手续。

苏仙区

大气

6月30日至7月1日,经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苏仙区科工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和栖凤渡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交办案件反映的问题前往雄起新型砖厂进行调查核实,该交办件中投诉人反映“该地有一个砖窑厂,在烧砖时会产生灰尘和气味,影响村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交办件中投诉人反映“村民反映该砖厂无相关手续”问题不属实。该企业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发改备案、营业执照、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手续齐全。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联合调查组针对现场发现的环保问题要求雄起新型砖厂进行整改,出具了现场检查记录:1.对厂内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粉尘产生。2.做好生产设备的密闭,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减少无组织排放。3.定期维护碱液喷淋系统,确保生产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整改情况:企业每天对进出道路早晚洒水2次,做好了生产设备的密闭,对碱液喷淋系统做了维护。

2022年至今汝城县卢阳大道府景华庭附近的涛毛烧鸡公2店、超级一口香旗舰店存在以下问题:1.存在油烟污染,油烟外排未做净化处理;2.噪声污染,两家店有10余台大功率压缩机以及工业排气扇,噪声较大;3.水污染,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到道路上。要求:立即停业整顿,整改达标再营业。

汝城县

水、 噪声、大气

2023年6月29日,汝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城管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阳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该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1.涛毛烧鸡公2店存在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两家店共有11台大功率压缩机以及工业排气扇,噪声较大的问题属实;油烟外排未做净化处理,水污染,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到道路上的问题属实。2.汝城县忆口香餐饮二店存在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两家店共有11台大功率压缩机以及工业排气扇,噪声较大,水污染,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到道路上的问题属实;油烟外排未做净化处理的问题不属实。

1.汝城县涛毛烧公鸡2店:2023年6月29日,汝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对涛毛烧鸡公2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汝城管执行罚责停(改)通环字﹝2023﹞39号),责令该店立行立改,整改内容为:安装可直排低空净化器,油烟异味净化一体机,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烟管往下延伸3.8米,风口吹向室外荒草坪上,紧贴风管下面制作接油盆以免油污往下滴漏;取消地下室的抽流风机。整改期限为2023年7月10日前。2.汝城县忆口香餐饮二店:2023年6月29日,汝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对超级忆口香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汝城管执行罚责停(改)通环字﹝2023﹞38号),责令该店立行立改,整改内容为:安装UV光氧除味器,有效清除污染气体烟雾悬粒子及异味;将油烟管道往下延伸3.8米,风口吹往室外荒草坪中,同时将4台5匹的空调外机,从店后移至店前,避免产生噪声扰民;拆除店门口自来水龙头,禁止在门店口清洗物品。整改期限为2023年7月10日前。

嘉禾县石燕大道工业园附近有个塑料厂,产生的废料浆很浓很臭,影响居民居住环境。

嘉禾县

土壤、大气

6月29日,经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县经开区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反映“嘉禾县石燕大道工业园附近有个塑料厂,产生的废料浆很臭,影响居民居住环境”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2023年4月11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嘉禾分局对德胜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郴环(嘉禾)罚字﹝2023﹞5号),罚款人民币贰万零叁佰伍拾贰元整(RMB:20352.00元)。整改情况:目前,该公司已缴纳处罚款,新建的回收塑料冲洗生产线的环评正在审批中。

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永春村存在多村村民长期挖山砂去良田镇卖,导致植被破坏,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易发生泥石流。仰天湖瑶族乡红花村、才口水村、永春村三个村的村民集结20余辆车,长期盗挖山砂拖到良田镇廖家湾村售卖,下午装车晚上进行售卖;其中有几辆车印象深刻:湘L·A4444,车主黄强军,田池洞村1组人;湘L·28075,车主为谭锋,打鸟坳村6组人;湘L·27045,刘亮,才口水村13组人。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盗挖山砂行为在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后停过一段时间,后面又开始了盗挖山砂行为,多次举报但盗挖山砂行为仍然存在。

北湖区

生态

2023年6月29日,经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和仰天湖瑶族乡政府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2023年6月29日,北湖区政府、区政协组织自然资源、水利、公安、交通、仰天湖瑶族乡政府等单位至仰天湖瑶族乡青山村2处涉嫌盗挖山砂的现场开展调查,并召开专项整治调度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7月1日,北湖区委组织召开问题案件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仰天湖瑶族乡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2.北湖区制定了《北湖区落实省第三生态环境督察组重点交办问题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区委书记、区长为顾问,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专班,专班设“一办五组”,从区纪委监委、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仰天湖瑶族乡政府等单位部门抽调工作人员18人脱产进驻仰天湖瑶族乡。整改情况:1.北湖区自然资源局、仰天湖瑶族乡政府对排查发现的10个非法采砂点已取缔,严禁非法采砂行为,并组织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对10个非法采砂点地质情况进行了勘察。目前10个非法采砂点已无采砂、运砂行为。2.仰天湖瑶族乡政府对全乡挖机、卡车逐台摸排建档,在重点村、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悬挂横幅100多条、树立警示牌5块,入户发放北湖区打非治违“五个一律”宣传单200多份,并安排专人对10个非法采砂点开展了巡查检查,防止反弹。

反映位于安仁县永乐江镇东周村新屋组的安仁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将生活污水排放到新屋组的稻田、鱼塘中未处理,该问题已经存在10年之久。

安仁县

生态、水

2023年6月29日至30日,安仁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永乐江镇政府等单位赴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立即启动安仁县“两所一中队”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安装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含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运输、管理和土建等费用,据初步预算为96.55万元。整改情况:6月29日,由县住建局聘请专业的设计公司出台了安仁县“两所一中队”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设计方案,6月30日,县委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踏勘督导,确定了项目施工选址和具体实施方案,目前已进入现场踏勘、图纸设计工作,预计一周内正式施工,2023年7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彻底解决我县“两所一中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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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宜章县梅田镇三湾村二组原村主任欧阳任平滥用职权,未办理手续,非法开采用于生产砖头(欧阳任平是该砖厂法人代表),占用三湾村23亩集体林地,砖厂有两个露天大坑。2023年4月21日将书面材料送至市生态环境局,未得到有效处理。来电人表示自己不会上网,需联系他反馈结果。

宜章县

生态

6月29日,经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和梅田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其中“占用三湾村23亩集体林地,未办理林地手续,砖厂有两个露天大坑。”属实,其它不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2020年9月29日,宜章县森林公安局对宜章县方圆砖厂没有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擅自占用林地面积23.1亩违法行为立案侦查。2021年4月27日,移送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2月31日,宜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下发了《不起诉决定书》(郴宜检二部刑不诉〔2021〕Z13号)和《检察意见书》(湘宜检二部意〔2021〕Z4号)。2.2023年4月18日,宜章县林业局对宜章县方圆砖厂(欧阳任红)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宜林罚决字〔2023〕第8-02号),决定处罚元。整改情况:该地块已由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了复绿。

反映汝城县马桥镇荷塘村富处组产蛋养鸡场将蛋鸡养殖过程产生的大量鸡粪排入浙水河,导致河中氨氮含量严重超标,影响河流水质和周边生态环境。养鸡场距离村民聚居地500米,每年天气较热时就会有很多大个头绿色苍蝇,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养鸡场周边树木几乎全部死光。养鸡场负责人出资12万元购买十余亩基本农田,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将基本农田挖毁作为排污池,并将养鸡场产生的废水废物直接排放到排污池中。

汝城县

水、 土壤、大气、生态

6月29日至6月30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马桥镇政府等单位对该信访转办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关于“汝城县马桥镇荷塘村富处组产蛋养鸡场将蛋鸡养殖过程产生的大量鸡粪排入浙水河,导致河中氨氮含量严重超标,影响河流水质和周边生态环境,养鸡场距离村民聚居地500米,每年天气较热时就会有很多大个头绿色苍蝇,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将基本农田挖毁作为排污池”等问题属实;关于“将养鸡场产生的废水废物直接排放到排污池中”,“养鸡场周边树木几乎全部死光”,“养鸡场负责人出资12万元购买十余亩基本农田”等问题不属实。

处理情况: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对该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已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送检,目前,检测结果尚未出具。整改情况:由马桥镇政府和汝城县农业农村局跟踪督促业主落实“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将基本农田挖毁作为排污池”问题的整改工作,由该公司对氧化塘排干污水并恢复耕种,预计2023年9月30日前能完成整改。

北湖区瑶族乡大律村10组与桂阳县正和镇新芦村井头组临近共用一个村口道路,新芦村的养猪场在村口处,距离大律村8-9组20-30米,臭气熏天,养猪场排泄物直接排入河流中。向市环保局反映多次。

桂阳县

水,大气

2023年6月29日,经由桂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正和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其中反映“北湖区瑶族乡大律村10组与桂阳县正和镇新芦村井头组邻近共用一个村口道路,新芦村养猪场在村口处,距离大律村8-9组20-30米”问题属实,“臭气熏天”问题不属实,“养猪场排泄物直接排入河流中”问题不属实,“向市环保局反映多次”问题不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桂阳县鸿鑫养殖场距离居民居住区太近,属于限养范围。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要求该养殖场不能大批量饲养生猪,饲养规模不得超过20头;2.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责成桂阳县鸿鑫养殖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生猪养殖时粪污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排。整改情况:1.该养殖场2019年以来主要从事饲料经营销售,较少饲养生猪;2.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生猪养殖时粪污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排。

1、郴州市舜洛建材有限公司24小时通宵作业进行碎石加工,离群众的居住区20-30米噪声非常大。2、一天有十几台货车不冲洗上路,导致道路灰尘非常大。3、下暴雨时碎石场的污水直流至居民家门口。4.3月以来多次打市长热线及市环保局电话,未处理

北湖区

水, 大气,噪声

2023年6月29日,经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鲁塘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北湖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北湖分局、区住建局、鲁塘镇政府等单位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召开了现场整改推进会,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要求。2.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鲁塘镇政府等单位对郴州市舜洛建材有限公司采取全面停产整改措施,目前该公司已停产。3.鲁塘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每日定时对郴州市舜洛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情况开展巡查检查,严防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整改情况:1.加强巡查检查。持续巡查跟踪郴州市舜洛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期间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快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2.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郴州市舜洛建材有限公司周边受影响群众公开整改措施和整改内容,让群众及时掌握整改信息,化解企业和群众矛盾纠纷。3.加强整改验收。严把整改标准,实行整改联合验收制度,郴州市舜洛建材有限公司整改完成后,经区直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0

6月26日至6月27日苏仙区春天小区晚上有很浓的药剂味,小区居民都在反映这个问题。督导组发布了调查结果是万方兴辉排放了白色污水产生的气味。据小区居民实地查看气味是从空中飘来的,与万方兴辉白色污水产生的气味浓度等不符,居民认为是郴州钻石钨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产生的气味。该公司由郴州园区管理。

苏仙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6月26日至6月27日苏仙区春天小区晚上有很浓的药剂味,小区居民都在反映这个问题”问题属实,“督导组发布了调查结果是万方兴辉排放了白色污水产生的气味,据小区居民实地查看气味是从空中飘来的,与万方兴辉白色污水产生的气味浓度等不符,居民认为是郴州钻石钨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产生的气味。” 问题不属实,“该公司由郴州园区管理”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6月29日16点至23点,联合调查组对春天小区附近进行了现场核查,沿春天小区大门口左侧水渠及周边区域巡查,巡查期间未发现有药剂味和其它异味,但在之前,多次接到该小区反映其水渠中散发刺鼻异味投诉件,接件后,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及园区城投公司针对该问题进行了多次排查,其刺鼻异味时有时无。6月中旬期间,园区城投公司聘请第三方公司采用机器人对春天小区附近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探测,经探测,未发现污水管网有破损情况。2.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27日19:22分,发布对郴州市苏仙区柿竹园有色金属科技工业园开展夜查,发现在园区山河路旁雨水沟内有大量乳白色废水排放,且带有明显刺激性气味。”问题后,2023年6月28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联合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万方兴晖公司杉山里污水处理站进行了现场核查,通过调查询问、调取视频、现场检查及采样监测比对等核查方式,其万方兴晖公司当天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沿管道排入小区左侧水渠内的废水呈乳白色,且带有药剂味,与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一致。3.6月29日16时,联合调查组对钻石钨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一、二、三车间均在生产,废水处理站正在运行。

一车间正在对白钨精矿进行碱压煮,车间内只有少量的蒸气散发,无其它废气产生,现场无异味;二车间萃取生产线正在调酸,车间内能闻到少量刺鼻味,但在车间外未闻到异味,六级串联喷淋吸收塔正在运行,少量硫化氢气体经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三车间正在进行结晶、干燥和煅烧,氨冷凝吸收系统及两级酸喷淋吸收塔正在运行,未吸收完全的氨气经其两级酸喷淋吸收塔吸附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正在排放,现场未闻到刺鼻异味;生产废水处理站正在运行,废水处理收集池内有次氯酸钠刺鼻味道,但进行了密闭负压收集,碱吸收塔正在运行,检查时未排水,在待排池周边未发现有刺鼻异味。当晚21时,联合调查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钻石钨二车间硫化氢吸收塔排放口及三车间氨气吸收塔排放口进行了采样监测,经检测,该公司硫化氢吸收塔排放口排放的硫化氢浓度为0.2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7.5mg/m3 ;氨气吸收塔排放口氨气浓度为5.44mg/m3 ,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经调阅该公司今年3月至6月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及废水、噪声自行监测报告,其外排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废水、噪声等指标均达标。(见附件监测报告),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在6月27日当天二车间(萃取车间)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气产生。当晚23时,联合调查组在春天小区住宅区及附近进一步巡查,均未闻到刺鼻异味。处理情况:鉴于春天小区刺鼻异味属于偶发性,受气压、风向、污染源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并非长时段、持续性发生。联合调查组在调查期间未发现春天小区存在刺鼻异味,因春天小区附近涉气企业较多,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将继续开展问题调查。

11

反映2019年以来,位于临武县金江镇新华村袁家自然村的袁玉章砂石厂用泥土填满了田地,污水导致田地无法耕种,损坏10余亩田地。2022年该砂石厂挖山导致树木损坏20余亩。导致隔壁水东镇旺田村良田无法耕种。之前向县里反映过。

临武县

生态、 土壤

2023年6月29日,临武县政府组织县纪委监委、县自然资源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金江镇政府、水东镇政府等部门对该信访进行现场核查,根据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测量,该砂厂用地面积约22.27亩,其中:利用历史小煤窑遗留的堆渣场(采矿用地)10.72亩;新占用水田1.77亩、果园1.76亩、乔木林、竹林地7.16亩、农村道路0.36亩、坑塘水面0.23亩、田坎0.27亩,未涉及基本农田。该举报件情况部分属实。其中反映“临武县金江镇新华村袁家自然村的袁玉章砂石厂用泥土填满了田地,污水导致田地无法耕种,损坏10余亩田地”问题部分属实,企业占用了1.77亩水田;反映“2022年该砂石厂挖山导致树木损坏20余亩”问题部分属实,企业占用林地7.16亩;反映“导致隔壁水东镇旺田村良田无法耕种”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 县自然资源局金江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金自然资责停字〔2023〕5号),要求企业即刻停工停产。2. 由金江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占地行为立案查处,2023年9月1日前查处到位。3. 企业占用的水田1.77亩15天之内恢复到位。整改情况:1.企业已按照要求停止生产。2.企业正在对水田进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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