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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滁州市玉林聚氨酯有限公司年产聚氨酯实芯轮胎100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聚氨酯实芯轮胎1000万只项目;
项目概况:滁州市玉林聚氨酯有限公司拟在来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78号投资20000万元,建设年产聚氨酯实芯轮胎1000万只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聚氨酯实芯轮胎1000万只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碱洗除油废水、电泳清洗废水、水洗废水、废气治理用水和生活污水;碱洗除油废水、电泳清洗废水、水洗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接管来安县污水处理厂;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VOCs;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主要有废边角料(钢材以及聚氨酯)、废机油、废切削液、不合格产品;化学原料废包装袋;水帘柜废水;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废吸附棉、漆渣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
噪声:本项目新增的主要噪声源为车床、风机等。
三、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各监测点评价因子除PM10和PM2.5外,均未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中二级标准及参照标准要求。
地表水环境:新来河各监测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环境:各监测点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项目厂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008)中3类标准。
土壤:土壤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碱洗除油废水、电泳清洗废水、水洗废水、废气治理用水和生活污水;碱洗除油废水、电泳清洗废水、水洗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接管来安县污水处理厂;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精加工车间切割和车床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2#精加工车间机床加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喷砂工序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2#)排放;喷胶工序和浇注分装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加热搅拌工序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3#)排放;铸模、脱模和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4#)排放;电泳、烘干、喷漆及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经密闭负压收集,采用水帘+吸附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5#)排放;污水处理站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水帘柜废水、漆渣、废机油、化学原料包装物、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吸附棉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有资质单位);边角料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固定、厂房隔声、减振等,可降低噪声源强20dB(A),使厂界达标,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生产过程中例行监测数据,项目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位于来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78号,符合区域规划;项目总量可在滁州市范围内平衡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本项目需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同时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