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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 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 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本次例行检查主要针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特别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检查组成员来自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以及内江、乐山、南充、巴中、雅安五市相关单位。 本次例行检查主要采取个别访谈、信息查阅、接受举报、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走访询问、案件交办、采访采访、媒体曝光等形式。
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反馈自贡市。 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要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督促立即整改; 对突出问题,采取立案、开会、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 对发现的重大生态环境损害问题,将追究责任。问题线索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送有关部门或单位。
根据安排,检查组于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设立专职值班电话:-8336661,设立专职邮政信箱:四川省自贡市A012号邮政信箱。 检查组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8:00接受举报。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信访举报。 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将移交被检查地按规定处理。
如发现巡视组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请拨打巡视作风监督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