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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添加时间: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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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29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薛志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要求及上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治建并举、综合施策,夯实政治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2019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因子均同比改善。

(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焦作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324,同比下降6.9%;六项因子中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同比分别下降6%、6%、27.8%、9.8%、15.4%、0.5%;全年优良天为164天,重污染天为27天,重污染天同比减少3天。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全市18个地表水市控断面中,除2个断流外,一至三类水质断面3个,同比增加1个;四类水质断面8个,同比增加6个;五类水质断面2个,同比减少4个;劣五类水质断面3个,同比减少4个。全市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三类标准,达标率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级别为良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级别为良好。其中,城区环境噪声均值为53.2分贝,同比减少1.4分贝;城区噪声达标率为89.3%,同比上升3.9%;道路交通噪声达标率为95.6%,同比上升2.1%。

二、2019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一)超额完成省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1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7.04%、18.06%、24.59%、14.84%,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二)较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9年,全市PM2.5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目标(63微克/立方米),是全省仅有的三个完成PM2.5年度目标的地市之一(新乡、焦作、郑州);PM10浓度为10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近年来最好水平。根据省攻坚办通报,2019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在全省排名第四。

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全市PM2.5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9%(目标值为下降5%);重污染天减少13天(目标值为减少2天),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2+26”城市中排名第9位,取得历史性突破。

(三)圆满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2019年,全市4个省控断面均达到省定年度目标,提前达到2020年控制目标;水质指数为6.99,同比改善5.14%,实现历史最好成绩;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根据省攻坚办通报,2019年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五、优秀格次。

(四)全面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2019年,全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年度目标,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目标。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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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的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设立了攻坚办、控尘办、散烧办、清洁取暖办、打黑油办、“散乱污”整治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0余次召开专题会议或开展明查暗访,并就环保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在“治”要在“建”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散煤污染治理的决定》等地方法规,治建并举、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制定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明确了治理污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三是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党委及政府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市四大班子领导在2019年7月集中开展了环境攻坚日活动;市纪委监委组织8个巡察组对8个县(市)区和9个成员单位开展了环保专项巡察;市委组织部抽调20名科级干部参与攻坚,优化了市级攻坚督导力量。全市上下基本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污染防治攻坚机制。

(二)坚持治建并重,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1.持续优化“四大结构”。一是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百企退城”累计完成65家企业搬迁改造。完成3748个重点涉气企业污染治理项目。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7家(全省第2位)、绿色园区1个(全省2个)、绿色产品2种(全省第2位)、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全省唯一一家),在全省率先实现“四绿”建设全覆盖。二是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拆除3台燃煤机组,拆改14台燃煤锅炉。城区集中供暖普及率达到90.1%,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99%,非电行业规上工业煤炭消耗量减少160万吨。三是狠抓运输结构调整。中电投沁阳发电分公司、晋煤天庆铁路专用线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划定市区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力管控道路交通污染。四是推进用地结构调整。南水北调城区段生态保护带和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节点公园集中开园;完成森林资源培育1.24万公顷,新建干线公路绿色廊道101公里,实现高速和干线公路绿色廊道全覆盖。

2.狠抓“三散”污染治理。一是严打“散乱污”。建立网格化监管和有奖举报制度,累计整治“散乱污”153家,发放举报奖金3.8万元。二是严惩“散煤”。“双替代”供暖改造23.5万户、完成率全省第一;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违法违规存在的散煤销售点进行彻底取缔,立案查处非法及不合格散煤经营行为51起,关闭41家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三是严控“散尘”。狠抓“三场一地”整治,创建模范工地189个,完成2425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干线公路“四净两绿”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城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四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管控清单,对全市3385家企业实行绩效分级管控,对69家民生保障企业实行豁免管控,杜绝“一刀切”。预警期间,全市重点企业日均废气排放量22.5吨,比预警前减少26.9%。

3.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市新建雨污管网92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8万吨,基本完成六县(市)8条黑臭水体整治。二是抓好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33处,保障南水北调“一渠清水永续北送”。三是抓好全域河流清洁。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大力实施河湖“清四乱”行动;完成2项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和5项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累计清淤疏浚、修复整治河道99公里。四是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六县(市)编制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完成了11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20万户农村改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92%(年度目标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年度目标75%)。

4.积极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先后开展了调查对象核实增补、基础信息采集、空间信息整合和风险筛查及结果纠偏等工作,完成了全市56个采样调查地块的清单确定工作,圆满完成年度任务。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完成了22个疑似污染地块和9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和信息共享,确保建设用地安全。三是加强农用地风险管控。完成了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年度任务。四是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完成45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监测和隐患排查;完成136家涉重金属企业和9个工业固废堆场综合整治。入选全省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

(三)健全体制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效。一是加强监测监控。建成了市、县、乡全覆盖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县界全覆盖的地表水监测网络、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工地视频监控网络,实现了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企业、重点工地全覆盖的动态监管。二是加强统筹调度。建立了日研判、周调度、月奖惩制度,实现对重点工作主责部门和县(市)区考核的全覆盖,2019年共奖励县(市)区生态补偿金3508.8万元,扣缴县(市)区生态补偿金6976.5万元。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市领导“一托二”明查暗访督导、市委市政府“五位一体”督查组综合追责督导、市委巡察组专项巡察、主管部门专业督导等机制,坚持“督政”与“督企”并举,发现问题3170个,曝光300余个突出问题,传递了攻坚责任压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环保报道393篇;2019年11月8日河南日报以《治建并重 全面提升——焦作市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提质工程》为题,对我市统筹推进“三散”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全域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五是加强环境执法。持续开展“双严行动”,市环境监察支队荣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2019年,全市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824起,处罚金额7913万余元,其中,按日计罚案件2起,查封扣押56起,移送拘留24起,涉嫌犯罪4起。六是加强问题整改。按照“建立台账、问题交办、材料汇总、督导核查、信息公开”五位一体机制,全年累计整改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199个、省委省政府“三散”专项督察交办案件68件。

去年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得益于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有效指导和强力帮促,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致以崇高敬意,表示衷心感谢!

四、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美丽焦作”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面临不少困难,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市PM10、PM2.5浓度和优良天均处于“2+26”城市和全省靠后位次,面临着巨大的考核、问责压力。主因是四大结构调整缓慢:产业结构偏重,第二产业占比高达59.5%,全市在线监控企业日均废气排放量40吨,其中电力、水泥、氧化铝、电解铝等20余家企业排放量占到80%;能源结构偏“煤”,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运输结构偏“汽”,每天约有15万辆柴油货车过境,还有1.27余万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亟需淘汰;用地结构不合理,“污染围城”问题突出,露天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进展缓慢。二是自然条件差。大气方面,焦作三面环山的地理位置导致本地污染难以扩散,易受东北风向污染影响。水环境方面,我市涉水重点企业数量占全省12%,废水排放强度大,由于全市河流缺乏天然径流,自净能力差,加大了水质改善难度。三是基础设施弱。周边县城集中供暖率较低,部分城镇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农村、农业污染欠账多,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乱堆乱倒等问题突出。四是资金缺口大。我市在转型发展、环境保护方面需要大量资金,仅靠市级财力难以支撑,特别是百企退城、农村污染防治、污染地块修复等方面,资金缺口巨大。五是基层监管弱。县乡两级环境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影响攻坚工作正常开展。六是思想认识不足。受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地方、部门依然存在思想重视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落实力度不够、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依法治污还有较大差距,全市共建共治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五、下步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调整优化结构,构建高质量发展环境空间体系。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基本完成“百企退城”搬迁改造任务。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及以下落后燃煤机组。持续推进重点涉气企业深度治理,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全面整治,确保臭氧浓度有明显改善。二是调整能源结构。城市建成区集中供暖率达到90%以上,有序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450万吨以内。三是做优运输结构。加快大型企业、大型物流园以及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建设,开展机动车“清洁油品、清洁发动机、清洁车辆”专项行动,严格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削减机动车污染排放。四是优化用地结构。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森林焦作建设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造林6.142万亩、森林资源培育任务15.04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

(二)聚焦“三散”治理,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散乱污”整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加强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化、网格化管理,采取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或搬迁入园等分类处置措施,坚决避免“一刀切”。二是狠抓“散煤”治理。持续开展“散煤”治理行动,2020年11月15日前,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取暖清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集中供热、双替代区域散煤复烧;加大洁净型煤抽检频次,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型煤行为;开展燃煤散烧设施取缔“回头看”,坚决遏制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死灰复燃。三是强化“散尘”管控。持续推动示范工地创建,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强化煤场区域规范整治。2020年底前,县市(城区)主次干道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达到“双10”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9%;城市绿地内裸露土地绿化治理80%以上。

(三)打好水土保卫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一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年底前市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推进河流清洁行动,持续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水域岸线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武陟县润天污水处理厂、沁阳市沁北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改扩建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降低排放浓度;加快南庄镇毛皮产业污染治理进度,促进区域污染总量减排;尽快规划建设示范区大沙河以南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推进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让老百姓“喝得放心”。二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位一体,加大农用地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细化完善土地分类管理制度,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质量不降,安全类耕地逐年优化,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区域实现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加快有色金属、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用地调查,对需要开展风险管控的地块,严格采取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强化土壤污染源头治理,持续推进重点重金属企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加强含重金属废物的收运与处理管理,建立全市生活源类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贮存网络和安全处置体系。

(四)依法科学治污,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完善主要污染源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总量减排核查和日常检查,削减污染存量;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等量或倍量替代,严格控制污染增量;探索实施污水处理费用差别化收费机制,督促企业降低排放、清洁生产。三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管控措施及成效的数据收集分析,突出精准防控,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合理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坚决杜绝“一刀切”;每日组织人员分析研判,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削减污染物峰值。四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做好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强化许可证执法监管。五是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制度。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加快编制完成“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经济发展布局,推动结构调整。六是完善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全面开展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构建分级分类差别化信用监管模式。七是完善责任追究体系。推动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构建定责、晒责、督责、问责闭环责任体系。八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市县环保垂改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增强执法能力建设,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五)强化规划引领,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统筹黄河流域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高标准编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是强化流域水生态保护。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违法堆存固体废物、违章建筑及违法违规项目排查整治,加强沁河、蟒河、大沙河污染治理,确保入黄断面稳定达标。二是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建立健全跨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组织相关县(市)启动黄河干支流环境风险评估,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三是强化生态创建。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力度,积极推进沿黄县(市)生态示范创建。四是谋划一批重大项目。突出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

(六)树牢服务理念,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心打造环保优质服务,深入开展环保问诊、“放管服”改革、“企业服务日”、环评上门服务、生态环境执法帮扶等活动,实行污染防治绩效分级管控,依法严格环保准入管理,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立法、严格法律监督,用法治力量推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深入开展,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以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部署环境工作为新的契机,市政府将把环境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十三五”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绿色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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