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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3年,苏州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优于省年度考核目标2.7微克/立方米;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6.4%,优于省年度考核目标4.7个百分点,完成省下达的考核任务。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我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市13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9个断面为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69.2%,同比增加15.4个百分点,优于省年度考核目标7.7个百分点;10个省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4个断面为Ⅲ类水质,水质优良比例为40%,优于省年度考核目标10个百分点;9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苏州市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声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苏州市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10个,白天平均等效声级55.3分贝,质量等级为三级;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68个,白天平均等效声级65.6分贝,质量等级为一级,与上年持平;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7个,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今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我们将以本次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深化协同有效的污染防治,奋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地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齐心协力绘制天蓝、水清、地绿的现代化新苏州新画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泽华说。(记者 韩睿)